法令

ZENBOX PRO 條款與條件

本條例規定了設備的購買、安裝、保固、退貨和責任規則的條款和條件。 ZENBOX PRO,可透過網站購買 zen-box.pro本條款和條件以波蘭語正式格式製定,並參考了適用法律,特別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定。請在購買 ZENBOX PRO 設備前仔細閱讀本條款與細則。

1. 購買及安裝條件

  • 購買設備: ZENBOX PRO 可透過網站 zen-box.pro 購買,該網站構成買方與賣方(Zen-Box 線上商店的營運商)之間的銷售合約。下單付款後,賣方確認接受訂單。賣方將設備送至指定地址或根據所選的安裝選項進行安裝。
  • 設備安裝方法: 購買者在安裝ZENBOX PRO設備時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
    a) 自行安裝 – 買方可自行安裝設備。賣方隨設備提供詳細的安裝和操作說明。買方有義務嚴格依照指示進行安裝。對於因安裝不當造成的設備或車輛損壞,賣方概不負責。
    b) 由經過認證的安裝人員進行安裝 – 買方可以使用與賣方合作的認證安裝商網路的服務。根據買方所在地,安裝服務將由三家指定合作公司(例如 X、Y 或 Z 公司)之一提供。訂單下達後,我們將向買方提供有關指定安裝商的詳細資訊和聯絡資訊。 安裝服務合約 本協議由買方與選定的安裝公司直接簽訂。這意味著該公司負責安裝及任何缺陷。賣方僅作為中間人,將買方與認證安裝人員聯繫起來,不對外部合作夥伴提供的安裝服務的過程或結果負責。
  • 設備接收及啟動: 設備交付後(以及安裝人員完成的任何安裝後),買方應檢查產品是否完整無損。如果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損壞或發現任何零件缺失,買方應立即聯繫賣方。 ZENBOX PRO 設備僅應在車輛上使用,並應遵循使用手冊。禁止任何自行改裝設備的嘗試,否則可能導致保固失效,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害的責任。

2. 保固條款

  • 保固期: ZENBOX PRO 的保固期為 24個月 自設備交付買方之日起(即自收到設備出貨日或設備安裝日(以較早者為準)起)保固期為 2 年。保固期可根據與賣方單獨約定的條款延長(例如 1 年、2 年或 3 年)—在這種情況下,延長保固的條款將在單獨的文件或附件中規定。
  • 保固範圍: 保固範圍涵蓋 ZENBOX PRO 設備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導致的製造缺陷和故障。在保固期內,如果設備按照投訴程序報告了此類缺陷,賣方(或賣方授權的實體,例如設備製造商)承諾免費維修或更換無缺陷設備。保固在波蘭共和國境內有效。任何保固維修將盡快完成,但不得超過缺陷設備送達服務中心之日起 14 個工作天(如有合理理由,此期限可能會延長,屆時將通知買方)。
  • 保固除外情況: 保固不涵蓋因售出產品本身缺陷以外的情況而導致的設備損壞或缺陷。尤其不涵蓋以下原因所導致的缺陷:
    • 安裝不當 設備(包括違反操作說明的安裝或由未經認證的人員進行的安裝)。
    • 不當使用 或以非預期目的操作設備(例如,以製造商未指定的方式使用、在相容性清單未涵蓋的車輛中使用或乾擾設備)。
    • 自行修改或修理 未經授權的人員操作。打開設備外殼、違反安裝說明改裝車輛電氣系統或進行其他幹預將導致保固失效。
    • 機械或外部損壞 超出賣方控制範圍的因素(例如液體淹沒、火災、交通事故、車輛安裝過壓、不可抗力等)。
    • 自然磨損 設備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磨損的組件。
    若發生上述任何不承擔保固責任的情況,賣方有權拒絕免費維修或更換設備。保固權利並非排除、限製或中止買方根據所售商品瑕疵保固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如適用)。
  • 投訴程序: 若出現保固範圍內的缺陷,買方應立即(不遲於發現缺陷後 14 天)向賣方提交投訴。投訴應以書面或電子方式(電子郵件)提交至本條款和條件中提供的賣方聯繫方式,描述缺陷及其發生的情況。賣方可以要求將設備送至指定的服務中心或地點進行檢查。如果投訴被認定為合理(即缺陷在保固範圍內),則退回設備進行保固維修的相關費用將由賣方承擔。如果投訴被接受,賣方將自行承擔維修或更換設備的費用並將其退還給買方。如果投訴被拒絕(例如,確定損壞不在保固範圍內),賣方將通知買方並說明拒絕的理由,並在必要時,由買方承擔費用退回設備,或者在買方同意的情況下,根據單獨的條款進行付費維修。

3.退貨政策

  • 撤回權(退回設備): 作為消費者的買方有權在以下期限內無理由撤銷遠端簽訂的 ZENBOX PRO 銷售合約: 14天 自收到設備之日起。賣方自願延長此權利,提供「滿意保證或退款」計劃,買方可在以下期限內撤銷合約: 30天 自設備安裝之日起(如果設備並非由網路安裝人員安裝,則自設備交付之日起)。如符合以下所有要求,則可享有30天的延長退貨期。非法律定義的消費者買家無權退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 退貨接受條件: 退回的設備必須保持原始狀態,即不得有任何超出正常產品測試範圍的使用痕跡。買家應在 原包裝,包含所有配件、線纜、說明書和購買憑證(收據或發票)。可以仔細拆開包裝並將設備安裝到車輛上以檢查其運作。但是,如果撤銷合同,買方有義務將設備恢復到原始狀態,並妥善固定以便返還運輸。如果設備是由認證安裝人員安裝的,買方應在退回設備前允許設備拆卸(建議在授權安裝點進行拆卸)。未經授權的人員拆卸而對設備或車輛造成的任何損壞均由買方承擔。如果賣方確定設備損壞是由於買方的過失造成的或不完整,則賣方保留拒絕退貨或減少退款金額的權利。
  • 提款程序: 為行使退貨權,買方必須在適用期限(14 天或 30 天,視具體情況而定)之前向賣方提交明確的退貨聲明。此聲明可書面形式寄送至賣方註冊辦公地址,或以電子方式寄送至賣方提供的聯絡信箱。賣方將立即確認收到退貨聲明(如果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則透過回覆郵件的方式確認)。買方隨後必須將設備退還給賣方-應發送至賣方提供的倉庫或辦公地址。 退貨費用 如果解除合約(退貨),費用通常由買方承擔,除非另有規定或賣方同意承擔此費用。建議為退貨投保,以防運送途中遺失或損壞。
  • 退款: 如果有效撤銷合同,則合約將被視為無效,雙方應相互償還已收到的任何款項。賣方應在收到撤銷通知之日起 14 天內退還設備已支付的價款(以及運費,如有)。賣方可暫停退款,直到設備退回或買方提供出貨證明(以先發生者為準)。退款將使用買方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進行,除非買方明確同意其他退款方式。如果設備款項由買方與認證安裝人員直接結算(例如,作為安裝服務的一部分),則安裝服務的退款細節可能需要根據單獨的服務協議條款與安裝公司商定。

4. 故障和功能限制責任

  • 設備特點: ZENBOX PRO 是一款與車輛電子系統整合的電子設備,用於 永久停用 Start-Stop 系統和 RSA 系統 (道路標誌輔助)適用於特定車型。安裝此設備會故意永久停用指定的車輛功能,這是其預期效果。買方承認安裝此設備會更改車輛啟動停止系統和/或RSA系統的出廠設定。 ZENBOX PRO 僅適用於產品規格中列為支援車型的車輛。
  • 相容性限制: 儘管 ZENBOX PRO 的設計相容於各種車型,但在某些情況下,設備的功能可能會受到限制。對於某些車型或特定配置級別,啟動/停止系統或 RSA 系統可能無法完全停用,或車輛可能會出現錯誤訊息或其他不可預見的副作用。此類情況可能是由於車輛車載軟體的個別差異、車輛製造商的設計變更或其他超出賣方控制範圍的因素造成的。賣方會盡力在產品頁面上提供最新的兼容車輛清單和已知的功能限制。建議買方在購買前確認(例如,透過諮詢賣方)其車輛是否屬於 ZENBOX PRO 支援的車型。
  • 不承擔不相容性的責任: 賣方不對 ZENBOX PRO 設備與買方特定車輛的任何不相容性或設備在特定車輛上的功能不完整負責,除非此類不相容性或限制是由於設備本身的缺陷造成的。換句話說,如果設備本身可以運行,但由於特定車型的特性而未完全達到其預期用途,則不構成向賣方提出任何索賠的理由,但買方可能在規定期限內(根據上述第 3 點)行使退回設備的權利。如果設備有實體缺陷,賣方的責任僅限於保固條款(上述第 2 點)規定的義務以及適用的保固條款。
  • 使用過程中造成的缺陷和損壞: 賣方不對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或第三方人身傷害負責: 不當使用 ZENBOX PRO 設備。尤其,如果買方出現以下情況,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a) 未按說明或預期用途使用該設備;(b) 忽略有關安裝和使用的警告或建議;(c) 對車輛安裝或設備本身進行未經授權的改裝。賣方也不承擔以下責任: 間接影響 啟動/停止系統或RSA系統停用,例如油耗變化、廢氣排放、其他駕駛輔助系統運行,或可能違反車輛製造商的保固條款。買方確認,因使用ZENBOX PRO設備故意停用車輛安全或效率系統(啟動停止系統、RSA系統等)而導致的任何後果均由買方作為該設備的自覺使用者承擔。本條款與條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限制賣方的責任,除非此類責任根據適用法律無法排除或限制(例如,如果賣方故意造成損害)。

5. 最後條款

  • 法規變更: 賣方保留因重要原因修改本條款和條件的權利,例如法律法規變更、產品供應擴展或修改、付款或交付方式變更,或需要澄清條款和條件的規定。買方將在變更生效日期前至少 14 天透過賣方網站 (zen-box.pro) 上發布的公告或電子郵件(如果買方擁有客戶帳戶或訂閱了新聞通訊)通知買方任何計劃的條款和條件變更。在新條款和條件生效日期之前下的訂單將按照現有條款和條件執行,除非修訂後的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對買方更有利(在這種情況下,經買方同意,這些規定也可能適用於之前下達的訂單)。
  • 適用法律規定: 本條例沒有規定的事項,依有關規定執行。 波蘭法律規定特別是1964年4月23日頒布的《民法典》(1964年法律公報第16號第93條,已修訂)以及-針對消費者買方-2014年5月30日頒布的《消費者權益法》(2014年法律公報第827條,已修訂)。本條例的規定並非旨在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根據強制性法律規定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如果本條例的規定與本條例的規定可能存在衝突,則以法律規定為準。
  • 爭議解決: 賣方與買方之間因 ZENBOX PRO 銷售合約或本條款和條件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買方可採用庭外申訴和索賠解決方式(例如,調解、貿易檢驗局仲裁、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 上的 ODR 平台)。如果無法友善協商解決爭議,則根據適用法律,由具有地方實體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 聯絡方式和客戶支援: 如果對產品操作有疑問、投訴、希望行使退貨權或與購買和使用 ZENBOX PRO 相關的其他問題,買方可以透過以下管道聯繫賣方:
    •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電話熱線: +48 732 080 889(平日 9:00–17:00)通訊地址: Międzyleska 4, 50-514 弗羅茨瓦夫, 波蘭。
    賣方竭盡全力確保與客戶有效溝通,並儘快解決投訴。 ZENBOX PRO 用戶可透過上述聯絡方式獲得技術和實質支援。
  • 實施細則的生效日期: 本條款與細則自其在網站 zen-box.pro 上發布之日起生效,並適用於自該日起的所有訂單。本條款和條件構成賣方與買方之間達成的銷售協議的組成部分。買方下單即表示其已閱讀並接受本條款和條件的規定。